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 中國大陸地區(qū)居民往來臺灣地區(qū)所持有的證件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是中國大陸地區(qū)居民往來中國臺灣地區(qū)所持有的證件,一般與《入臺證》一起檢查。從2015年7月1日起《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的有效期由原來的五年改為10年。2016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fā)布公告,決定啟用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12月26日起開始試點受理電子往來臺灣通行證的申請,同時停止簽發(fā)現行本式往來臺灣通行證。2019年4月1日起,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實行“全國通辦”。

證件介紹
依據《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qū)管理辦法》第三條:大陸居民前往臺灣,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fā)的旅行證件,從開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1992年開始辦理本式《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2016年12月開始試點換發(fā)智能卡式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
全國通辦
2019年4月1日起,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將實行“全國通辦”。
出入境證件實行“全國通辦”后,可以實現三個“都能辦”:全國各地都能辦,即內地居民可在全國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辦出入境證件,申請材料與戶籍地一致;內地居民都能辦,即不受戶籍地、居住地等條件限制,內地居民均可在異地申辦出入境證件;出國出境證件都能辦,可在異地申辦。此外,申請人異地申辦赴港澳臺團隊旅游簽注,還可在自助簽注機上辦理,立等可取。
服務平臺
國家移民管理局政務服務平臺將同步于4月1日上線,市民可登錄服務網站、國家移民管理局APP等預約申請辦證、辦理往來港澳臺旅游簽注、查詢證件進度、出入境記錄等。平臺將為市民提供24小時網上服務。
申請條件
1、大陸地區(qū)居民因私事前往臺灣地區(qū)探親、定居、訪友、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及其他私人事務。
2、大陸居民應邀前往臺灣進行經濟、文化、科技、體育、學術等活動或者參加會議、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采訪,以及執(zhí)行海峽兩岸直航航運任務等。
簽注種類
1.D簽注:定居
2.J簽注:居留
3.T簽注:探親
4.L簽注:旅游(團隊)
5.Q簽注:訪友、治療,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事宜、訴訟等私人事務。
6.Y簽注:持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同意赴臺灣地區(qū)批件赴臺進行經濟、文化、科技、體育、學術、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動或者參見會議、進行兩岸事務性商談、采訪。
7.F簽注:持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經濟局“關于應邀往來臺灣立項批復”赴臺進行經貿、交流活動。
8.C簽注:執(zhí)行兩岸直航航運任務的人員。
9.G簽注:個人旅游
【赴臺自由行已經開放城市(47個)北京、上海、廈門、天津、南京、重慶、成都、廣州、杭州、深圳、?福州、濟南、西安、蘇州、武漢、寧波、青島、鄭州、沈陽、長春、長沙、石家莊、昆明、南寧、合肥、泉州、哈爾濱、大連、南昌、太原、貴陽、無錫、煙臺、溫州、漳州、中山、海口、呼和浩特、蘭州、銀川、威海、徐州、常州、舟山、惠州、桂林、龍巖。
2019年7月31日,海峽兩岸旅游交流協(xié)會在國家移民管理局官方網站發(fā)布新聞:鑒于當前兩岸關系,決定自2019年8月1日起暫停47個城市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游試點。
第五批赴臺個人游城市(11個):???、呼和浩特、蘭州、銀川、威海、徐州、常州、舟山、惠州、桂林、龍巖?!?0.?X簽注:赴臺學習。
辦理程序
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符合異地辦理條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
補發(fā)條件
1、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或所申請簽注有效期超過證件有效期的;
2、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內頁用完的;
3、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損毀的。
收費標準
1.《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每證80元;
2.大陸居民往來臺灣一次有效簽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簽注,每件80元。
辦理期限
15個工作日;
急件則在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結束。
辦理單位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
照相指引
拍攝渠道
當地出入境管理大廳提供照相服務。
審批對象
依據《大陸公民往來臺灣地區(qū)管理辦法》第六條:申請前往臺灣地區(qū)的大陸居民需申辦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及簽注。依據《大陸公民往來臺灣地區(qū)管理辦法》第四條:臺灣居民來大陸,憑國家主管機關簽發(fā)的旅行證件,從開放的或者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第十四條:申請來大陸探親、訪友、旅游、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事宜;進行經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學術等活動,或者因其他事務來大陸的臺灣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