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新海 - 皖豫魯冀系列殺人案制造者
楊新海,此人名叫楊枝牙(又名楊柳),1970年出生,原籍河南省正陽縣,河南省駐馬店市人。楊新海是河南省一名“殺人狂魔”。身材矮小,初中畢業(yè),高中肄業(yè),高三時離家出走之后,先后到過山西、河北等地,在一些煤礦、建筑隊上打工,期間因盜竊、強奸被2次勞教,1次判刑。從2000年9月起直至2003年8月,楊新海曾橫跨皖豫魯冀4省,瘋狂作案26起,殺死67人,傷10人,強奸23人。楊所作案件多為滅門案件,他殺死的多是一家人;楊枝牙還有奸尸嫌疑。河北省滄州市的公安部門在檢查娛樂場所時將他緝捕,從而揭出連串驚天兇案。

簡介
楊新海本名叫楊枝牙,河南省駐馬店市人,身材矮小,初中畢業(yè)。曾因盜竊、強奸被判刑和勞教,在河南、山西和河北省石家莊等地服刑和勞教,女朋友因此與他分手。楊枝牙為此產(chǎn)生了報復(fù)社會的心理,曾在河南、安徽、山東等地瘋狂作案,且手段非常殘忍,行兇時不留活口,不少家庭毀于他的手中。楊枝牙流竄到河北后,曾在邯鄲、邢臺、石家莊等地作案,石家莊有兩人死于其手。隨后楊枝牙又來到保定,從保定騎自行車來到滄州。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2003年11月3日,滄州市公安局新華分局在對娛樂場所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楊枝牙形跡可疑,遂帶回局里審查,不想此人正是國家公安部通緝的河南省殺人魔王楊枝牙。
案情概述
罪行簡介
楊新海,1968年出生于河南省駐馬店市正陽縣楊陶莊,又名楊枝牙、楊柳,曾因盜竊、強奸被2次勞教、1次判刑,楊新海為此產(chǎn)生了報復(fù)社會的強烈心理。2000年他出獄后,在河南、安徽、河北和山東4省相鄰的農(nóng)村地區(qū)瘋狂作案,手段殘忍,行兇時從來不留活口,不少家庭毀于他的手中。在公安部高度重視下,2003年11月3日,河北省滄州市公安局將犯罪嫌疑人楊新海抓獲。現(xiàn)已查明,楊新海殺人、搶劫、強奸共作案22起,殺死65人,重傷5人,強奸23人,搶劫大批財物。
犯罪記錄
2000年冬-阜陽殺3人強奸1人
2001年-臨穎縣巨陵鄉(xiāng)殺3人強奸1人
2001年秋天-周口市西華縣康樓鄉(xiāng)殺2人
2001年冬天-平頂山葉縣殺2人
2002年-臨泉縣苗岔鎮(zhèn)殺3人強奸1人
2002年夏天-周口市柴岡鄉(xiāng)殺4人強奸1人
2002年下半年-臨穎縣南石橋鄉(xiāng)殺2人
2002年7月28日-鄧州市殺4人強奸2人。
2002年10月22日-西平縣殺2人強奸1人
2002年11月8日-上蔡縣殺4人強奸2人
2002年11月16日-尉氏縣殺2人強奸1人
2002年11月16日-尉氏縣殺2人強奸1人
2002年12月4日-鹿邑縣殺2人強奸1人
2002年12月13日-鄢陵縣殺3人強奸1人
2002年12月6日-西平縣殺4人強奸2人
2002年冬天-信陽市與正陽縣交界處殺1人
2003年1月27日-通許縣殺3人強奸1人
2003年2月5日-襄城縣殺3人強奸1人
2003年春-西華縣殺4人強奸2人
2003年3月23日-民權(quán)縣殺4人強奸1人
2003年4月-曹縣桃園鄉(xiāng)殺2人強奸1人
2003年8月5日-邢臺縣殺3人強奸1人
2003年8月8日-石家莊橋西區(qū)殺5人強奸2人
落網(wǎng)經(jīng)過
2003年11月2日河北滄州市新華分局刑警大隊接線索,在滄州市供銷賓館205房間住宿的一名河南人,沒有身份證,行跡十分可疑。新華分局立即組織力量對其跟蹤控制。
2003年11月3日10時辦案警察在該人企圖逃跑時果斷將其抓獲。經(jīng)初步審查,該人自稱楊新海。
2003年11月3日滄州市新華分局與滄州市局刑警支隊研究認為,該人操河南口音,身材瘦小,形態(tài)異常,許多方面與公安部刻畫的皖豫魯冀系列殺人、搶劫、強奸案犯罪分子特征相似,遂提取其血樣化驗,先確定其血型為“B”型。
2003年11月5日河北省公安廳DNA技術(shù)鑒定確認該人就是皖豫魯冀系列殺人、搶劫、強奸案的犯罪嫌疑人,隨后對其展開審訊。
2003年11月5日晚楊新海供述犯罪情況。
楊新海是在2003年11月3日夜間12點左右被抓獲的。新華分局刑警大隊每周都定期和不定期對娛樂場所進行檢查,楊新海就是在一個按摩房里被抓的。但滄州市公安局辦公室一位負責(zé)人表示,犯罪嫌疑人是滄州公安局新華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民警在大街上抓獲的。
綜合滄州市公安局有關(guān)人員介紹和一份警方材料,楊新海被抓過程大致如下:2003年11月3日夜12點左右,警方接報在火車站附近有一男子形跡可疑。新華分局一民警帶一名實習(xí)警員迅速趕到現(xiàn)場,在火車站南大約200米的滄州鐵路小學(xué)門口,發(fā)現(xiàn)了該可疑男子。當(dāng)時正值深夜,街上已再無他人,該男子見到有人跟蹤,便撒腿朝鐵路方向猛跑,兩名警察快步追趕,在一鐵路涵洞口附近截住該男子,當(dāng)時,該男子掏出一把折疊刀拒捕,隨即被民警制服。
為了做更準確的判斷,滄州警方還取樣到石家莊對楊新海進行DNA鑒定。隨后,河北省公安廳發(fā)回通報,楊新海的DNA和多起殺人大案犯罪嫌疑人所留在現(xiàn)場的頭發(fā)等遺物的DNA相同度為99.9999%,此時,楊新海是公安部通緝殺人要犯已確定無疑。
楊新海曾交待,在他流竄期間,曾多次因嫖娼被抓,但都罰錢后被釋放。在滄州民間一個沒有被證實的說法是,警方的人說,楊新海本人很矮,但卻經(jīng)常穿一雙很大的鞋子,并墊高鞋跟,給人一種個子很高的感覺,因此不容易被警方發(fā)現(xiàn)。滄州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員說,楊入獄多次,有著很強的反偵察意識,新華分局一名民警對此觀點也表示認同。楊新海被抓后,警方從其身上只搜出500元現(xiàn)金和一把折疊匕首,沒有任何身份證件。滄州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員介紹,楊新海從2001年起,曾在安徽、河南、山東、河北等地流竄,肯定在多處住宿過,身上應(yīng)該帶著身份證。
楊新海被抓后,一直關(guān)在滄州市看守所,并增派了多名武警看守。楊新海被關(guān)押在滄州看守所的時候,每天都有10多輛警車從市內(nèi)開過來對楊新海進行提審,看守所門前的路較窄,警察就把車一字排開,拉得很長,除了公安,每天還都會從警車上下來很多武警。
伏罪
震驚全中國的流竄皖豫魯冀4省,作案25起,殺死67人,傷10人,強奸23人的楊新海案,2004年2月1日在河南省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不公開審理。2004年2月1日晚7時30分,漯河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奸罪、搶劫罪數(shù)罪并罰,一審判處楊新海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楊新海當(dāng)庭表示放棄上訴。
凌晨5時法院已有警察執(zhí)勤
2004年2月1日凌晨5時,為確保警力充足,漯河市中院從漯河市各區(qū)縣抽調(diào)了40余名法警。6時半,武警戰(zhàn)士開始入場,大門口各媒體記者不斷聚集。7時半,一輛中巴囚車在前后數(shù)輛警車護衛(wèi)下呼嘯而來,不過車隊繞過了法院門口的一眾記者,從法院后門悄悄進入。數(shù)分鐘后,現(xiàn)年33歲,身穿鮮黃色背心的楊新海在十余名法警圍擁下走出囚車。楊新海頭戴軍綠色棉帽,上身穿著黃色號衣,雙手帶銬,腳腕也銬著巨大的金屬環(huán)組成的腳鐐。由于腳鐐太重,楊新海行動顯得比較緩慢,下車走了兩步后,他不得不停下來,彎下腰用手提起腳鐐再繼續(xù)行走。
庭審持續(xù)到當(dāng)晚7時半
由于案件牽涉未成年人隱私,法院只派發(fā)了為數(shù)有限的幾張旁聽證,不僅絕大多數(shù)記者未能進入法院,楊新海及受害者親屬也均未出庭。審判庭設(shè)在法院西樓附二樓的1號審判庭。主審法官楊慶九 - 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長面南而坐,楊新海面朝楊慶九,身后站列8名法警。公訴人及檢方分列東西兩旁。庭審一直持續(xù)到當(dāng)晚7時30分,庭審時間相當(dāng)緊張,為了節(jié)約時間,法庭甚至在審判庭內(nèi)一個偏房為楊新海準備了兩個塑料桶供其如廁。
死刑采用槍決
楊對其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法庭對27起犯罪指控均進行了嚴密的審理,如每一次作案的工具來源及去向、作案動機及方式、逃逸路線及手段等等。據(jù)楊當(dāng)庭供認,他在河南的一次作案中曾脫掉周身血衣扔進該農(nóng)家糞坑中,在實施強奸后僅著一條貼身內(nèi)褲就逃離現(xiàn)場。楊新海在法庭上自述,他采用的作案工具主要有八角錘、剪刀、繩子和磚頭等。據(jù)說他被捕時,身上還有500塊錢,他深悔“這筆錢沒用來找小姐”。法庭宣判后,楊新海當(dāng)庭表示服從判決不再上訴。2004年2月1日晚7點40分,楊乘坐的囚車在一輛警車護衛(wèi)下駛回看守所。楊于15天后執(zhí)行死刑。由于漯河市中院還不具備注射死刑的能力,所有的處決都是用槍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