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金 - 漢語詞匯
訂金是一個漢語詞匯。根據(jù)我國現(xiàn)行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zhì),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zhì)。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quán)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fā)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后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解釋
預訂所付的錢。
出處
元戴表元《回凌德庸諸公啟》:“謂其可為童子之范模,遂欲大率國人而館穀;既領訂金之諾,又來儷錦之箋?!?/p>
造句
(1)這是作為訂金的二萬元支票。
(2)可是我今天沒帶夠錢.我能先付訂金嗎?
(3)訂貨時需要交50英鎊的訂金,貨到后余款結(jié)清。
(4)訂位時須繳付訂金港幣3,000元,已付之費用概不退還。
(5)在簽妥這份合約十四天內(nèi),買方須付首期訂金,即成交價百分之三十予律師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