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丹丹 - 原深圳政法委書記蔣尊玉之獨生女
蔣丹丹,女,原深圳政法委書記蔣尊玉之獨生女。
2016年5月31日,蔣丹丹被指控犯受賄罪在廣州市中院受審。蔣丹丹涉嫌受賄的財物為人民幣7萬元以及價值84萬余元的保時捷跑車一輛。
人物簡介
2014年10月13日中午,蔣丹丹在家里被紀檢人員帶走,同月26日辦案機關變更強制措施為監(jiān)視居住,2015年1月23日后獲取保候審至今。
2016年31歲,已經(jīng)是兩個孩子的母親,但她十多年以來的生活一直沒有離開過父親的“朋友圈”,她是原深圳政法委書記蔣尊玉的獨生女蔣丹丹,被控與父親共同收受賄賂現(xiàn)金7萬元以及一輛價值約84萬元的保時捷跑車,5月31日上午在廣州中院過堂。
人物事件
2004年至2011年間,蔣尊玉利用歷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深圳市水務局局長等職務便利,為深圳市城市假日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董事長盧晟堅房地產(chǎn)開發(fā)項目提供幫助。
2011年,蔣尊玉通過女兒蔣丹丹共同收受了盧晟堅賄送的價值人民幣84.18萬元的保時捷轎車一輛。
檢方認為,蔣丹丹利用其父的職務便利,共同收受他人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責任,蔣丹丹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于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5月31日日庭上,蔣丹丹表示認罪、悔罪。目前該案尚待進一步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