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 - 漢語文字
眾(拼音:zhòng)是漢語通用規(guī)范一級字(常用字)。此字初文始見于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多人在烈日下勞動,本義是許多人,引申為許多。又引申指一般、普通。

字源演變
會意字。甲骨文寫作,上部為“日”,即一輪懸空的烈日,其下部為三個(gè)人(部分字形作二人),“三”在古代表示多數(shù),三個(gè)“人”即為眾人。合起來的意思是:許多人在烈日下從事勞動。“眾”所描繪的與唐詩中所說的“鋤禾日當(dāng)午”的情形十分相似。這些在烈日下從事勞動的是什么人,學(xué)術(shù)界有四種解釋:(一)眾、眾人都是奴隸。郭沫若說:“所謂‘眾’,所謂‘眾人’,就是從事農(nóng)耕的生產(chǎn)奴隸。眾字是象日下三人形,正表明耕者在太陽底下操作?!保ǘ┥檀谋娙耸且笕吮咀宓某蓡T,是父權(quán)制家族公社中的族眾。
(三)眾、眾人都是奴隸主貴族?!氨姟保牡匚桓哂凇氨娙恕?,的地位。“眾人”,是殷王朝這個(gè)奴隸制帝國中奴隸主階級的基層全體成員,“眾”,則是奴隸主階級中上層基本力量。(四)除奴隸以外的各階層的人。裘錫圭說:“廣義的‘眾’,意思就是眾多的人,大概可以用來指除奴隸等賤民以外的各個(gè)階層的人”,“狹義的‘眾’指被排斥在宗族組織之外的商族平民”。
西周金文的“眾”字寫作上部為“目”。周人將甲骨文“眾”字上的“日”字換成了“目”字,更繪聲繪色地表現(xiàn)了奴隸主對農(nóng)奴的殘酷。在那時(shí),奴隸主或管理農(nóng)業(yè)勞動的大奴隸經(jīng)常在田間監(jiān)督奴隸從事農(nóng)業(yè)勞動,眼睛總是瞪得大大的看著奴隸們,這可能就是周人將“眾”字上的“日”改成“目”的原因。小篆的“眾”字承金文而來,仍然從“目”。漢代隸書基本沿襲小篆。楷書分化出兩種寫法,一支上部變?yōu)椤把保虏咳齻€(gè)人整合成“乑”(字形14)。
另一支上部作橫目“罒”,中間的“人”變?yōu)橐黄惨回Q(字形15)。后來簡化為三人呈品字形排列的“眾”字(字形16),字形14作為繁體字、字形15作為異體字。簡化字的“眾”從三“人”,同樣為會意字。三“人”為眾,形象生動地體現(xiàn)了“眾人”的意義,《說文解字》中還收錄了一個(gè)“?”字,這個(gè)字由三個(gè)“人”構(gòu)成,與“眾”的現(xiàn)行簡化字頗為相似。讀音為魚金切,類推拼音為yín。有學(xué)者認(rèn)為這其實(shí)就是“眾”的異體字,《說文》把它和“眾”分為二字不確。
詳細(xì)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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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音 |
詞性 |
釋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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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òng |
名詞 |
許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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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百官;群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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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兵;軍隊(du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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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諸事,萬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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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稱其教徒的人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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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òng)姓氏用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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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詞 |
多;許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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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廣泛;普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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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詞 |
〈文言〉集中;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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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詞 |
〈文言〉個(g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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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群;行(xí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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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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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ōng |
連詞 |
〈文言〉通“終”。既。表示并列關(guān)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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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詞 |
〈文言〉通“終”。始終;一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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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詞 |
〈文言〉通“終”。盡;完結(ji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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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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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八】【?部】之仲切(zhòng)
多也。從乑、目,眾意。
說文解字注
多也。從?目,眾意。
之仲切,九部。古平聲。
廣韻
之仲切,去送章?‖眾聲終部(zhòng)
眾,多也。三人為眾。又姓,《左傳》魯大夫眾仲。之仲切。又音終。一。
康熙字典
【補(bǔ)遺·子集】【人部】?眾·康熙筆畫:6 ·部外筆畫:4
《篇海類編》魚琴切,音吟。眾立也。與乑異。俗書為眾字。非。
【午集中】【目部】?眾·康熙筆畫:11 ·部外筆畫:6
古文:?、?
《唐韻》《廣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并之仲切,終去聲?!墩f文》:多也。徐曰:《國語》三人為眾,數(shù)成于三也?!兑住ふf卦》:坤為眾。疏:取其地載物非一也?!稌摹罚焊駹柋娛!对姟ぶ茼灐罚好冶娙恕|Z山子《損益篇》:寡者,為人上者也。眾者,為人下者也。
又眾雨?!抖Y·月令》:淫雨蚤降。注:雨三日以上為霖,今《月令》曰眾雨。
又星名?!妒酚洝ぬ旃贂罚簥錇榫郾姟?/p>
又縣名?!肚皾h·地理志》:安眾縣,秦置,屬南陽郡。
又《唐韻》職戎切。《集韻》《韻會》之戎切,并音終。義同。
又草名。《爾雅·釋草》疏:眾,一名秫。稷之黏者也。
又濼,一名貫眾,藥草也。
又姓?!蹲髠鳌酚斜娭?,眾父,以字為氏。
又葉諸良切,音章?!兜啦馗琛罚簲y袂明真館,仰期無上皇。北鈞唱羽人,玉女粲賢眾。
又葉諸仍切,音蒸。揚(yáng)子《太玄經(jīng)》:減于艾無以涖眾也,減黃貞臣道丁也。
又葉才淫切,音琴。揚(yáng)子《太玄經(jīng)》:減其儀欲自禁也,減于艾無以涖眾也。
《正字通》:從橫目,從?,人數(shù)多也。目,數(shù)也。字匯作眾,列血部,非。
字形書法
【簡體筆順】①ノ(撇)②?(捺)③ノ(撇)④丶(點(diǎn))⑤ノ(撇)⑥?(捺)
【繁體筆順】①ノ(撇)②丨(豎)③?(橫折)④丨(豎)⑤丨(豎)⑥橫⑦ノ(撇)⑧丨(豎)⑨ノ(撇)⑩ノ(撇)?ノ(撇)??(捺)
【規(guī)范提示】左下“人”的末筆捺改點(diǎn)。
【寫法】?“人”窄“從”寬;三個(gè)“人”大小不一,上“人”最大,左下“人”最小。?上“人”居上居中,撇從豎中線上端起筆,撇、捺都收筆于橫中線。?左下“人”,撇從橫中線起筆,第二筆捺改點(diǎn),為右下“人”留位;右下“人”,撇從橫中線起筆,撇尖伸向左“人”下。?底部右下“人”略低。
音韻匯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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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shí)代 |
聲韻系統(tǒng)名稱 |
韻部 |
聲母 |
韻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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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 |
高本漢系統(tǒng)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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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系統(tǒng) |
冬 |
? |
i?u? |
|
|
董同龢系統(tǒng) |
中 |
? |
j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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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法高系統(tǒng) |
中 |
t |
j?w? |
|
|
李方桂系統(tǒng) |
中 |
t |
j?ngwh |
|
|
南北朝 |
宋北魏前期 |
東冬鍾江 |
jwo? |
|
|
北魏后期北齊 |
東 |
j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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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梁陳北周隋 |
東 |
j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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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 |
擬音/高本漢系統(tǒng) |
t? |
i?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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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音/王力系統(tǒng) |
t? |
i?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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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音/董同龢系統(tǒng) |
t? |
j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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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音/周法高系統(tǒng) |
t? |
i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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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音/李方桂系統(tǒng) |
t? |
jung |
|
字頭 |
小韻 |
韻攝 |
聲調(diào) |
韻目 |
聲母 |
聲類 |
開合 |
等第 |
清濁 |
反切 |
擬音 |
|
|
廣韻 |
眾 |
終 |
通 |
平聲 |
上平一東 |
章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清 |
職戎切,音終 |
t?ju? |
|
|
眾 |
通 |
去聲 |
一送 |
章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清 |
之仲切 |
t?ju? |
|||
|
集韻 |
終 |
通 |
平聲 |
上平一東 |
章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清 |
之戎切 |
?i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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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 |
通 |
去聲 |
一送 |
章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清 |
之仲切 |
?i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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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韻略 |
去聲 |
送 |
之仲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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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韻 |
平聲 |
東 |
之中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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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聲 |
送 |
之仲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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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音韻 |
眾 |
去聲 |
東鍾 |
照 |
合口呼 |
全清 |
t?i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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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音韻 |
平聲 |
東鍾 |
之戎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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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聲 |
東鍾 |
葉中去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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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正韻 |
中 |
平聲 |
一東 |
照 |
陟 |
全清 |
陟隆切 |
t?y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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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眾 |
去聲 |
一送 |
照 |
陟 |
全清 |
之仲切 |
t?yu? |
|||||
|
切韻 |
通 |
平聲 |
東 |
章 |
合 |
三 |
全清 |
職隆切/之仲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