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巴拉呼圖克圖 - 藏傳佛教的活佛
帕巴拉呼圖克圖 - Pagbalha中國西藏昌都地區(qū)藏傳佛教最大的活佛,其傳承可追溯到明朝正統(tǒng)二年(1437年),為達賴喇嘛下屬,1950年前為昌都實際統(tǒng)治者。現(xiàn)任呼圖克圖為帕巴拉·格列朗杰,主寺強巴林寺。
傳承簡介
藏傳佛教格魯派活佛傳承系統(tǒng)之一。帕巴拉,為古印度佛教大師圣天的藏文意譯,即“圣天”之意。15世紀初期,康區(qū)格魯派僧人喜饒桑布在拉薩色拉寺學(xué)經(jīng)后,回康區(qū)傳法,明正統(tǒng)二年(1437)創(chuàng)建昌都寺,成為康區(qū)最早的格魯派寺院之一。喜饒桑布圓寂后,宗喀巴的再傳弟子恰達德青多吉繼任堪布,被稱為“帕巴拉”。此后,由其轉(zhuǎn)世繼承寺主,形成帕巴拉活佛系統(tǒng)。格魯派勢力的增長,使昌都寺和帕巴拉活佛在昌都地區(qū)逐漸發(fā)展壯大。帕巴拉活佛在歷史上既是昌都寺最高的宗教首領(lǐng),又是昌都宗的最高行政首領(lǐng),其下設(shè)拉讓(拉章)、拉基兩個機構(gòu)管理全宗的政教事務(wù)。歷世帕巴拉活佛駐錫地為昌都寺,今已有轉(zhuǎn)世帕巴拉活佛11世。
歷代活佛
一世帕巴拉
帕巴拉·德青多吉(1439~1491)西藏工布江達娘布地方人。其父貢覺多登桑杰貝桑為宗喀巴之弟子,他幼年隨從菩提心德木塘巴出家為僧,以專修密宗、瑜伽而著名。青少年時期,曾拜多登桑杰彭巴、容頓巴、喇嘛貝登巴等40多位高僧大德為師,博采各家之長,深悉顯密二宗。40歲時在甘丹寺由第六代赤巴尤巴索·卻吉堅贊主持受比丘戒。以融會貫通宗喀巴大師創(chuàng)立的格魯派教義與塔布拉杰尊者倡導(dǎo)的噶舉派口訣教誨而聞名。建造了眾多寺廟、靜修禪房和喇嘛寺院。其中,比較著名的有巴達桑珠林、葉貢強巴林、波密曲多寺、噶南老寺、江珠喀寺、第穆拉喀沃色林、葉爾巴拉日寧布、龍布扎西群佩等寺院。
二世帕巴拉
帕巴拉·帕巴桑吉 - 1507年-1566年,藏歷火兔年(1507年)生于工布曲康雜瓦地方,出生后不久,他便被認定為第二世帕巴拉活佛。所以1507年左右可以被視為帕巴拉活佛世系最初形成的時間,20歲時在甘丹寺受比丘戒。因得益于前輩的威望和名聲,在康區(qū)享有很高的地位。29歲受木氏土司之邀,前往云南麗江、中甸、德欽一帶廣傳佛法。并說服木氏土司在12年內(nèi)不對西藏動武。后來,他接到了班禪和達賴的信,信中建議他“為佛法應(yīng)留駐于麗江”,他乃在麗江興建了章熱寺等寺院,并為漢族、納西族等族的民眾講經(jīng)。此外,他還曾任木氏土司加央扎巴的“國師”。他是格魯派活佛中第一個被木氏土司邀請去講經(jīng)的活佛,在政教兩業(yè)上均有所建樹。曾在芒康地區(qū)調(diào)解苯教與格魯派之間的糾紛,約1544年,他到昌都強巴林寺傳法,獲該寺僧眾熱烈歡迎。
三世帕巴拉
帕巴拉·通娃頓墊(1567年-1604年),5歲坐床,8歲在扎西彭寺學(xué)藏文和經(jīng)文,受比丘戒。明萬歷二十三年(1595)成為強巴林寺十四任法臺,主持該寺政教大權(quán)。自此,法臺任賢輪流制被轉(zhuǎn)世活佛終身制所取代,這也是帕巴拉世系主持昌都強巴林寺的開端。在任期間,曾云游康區(qū)各地講經(jīng)說法。
四世帕巴拉
帕巴拉·帕巴曲吉加布(1605年-1643年),明萬歷三十八年(1610)受比丘戒,1620年任強巴林寺第16任堪布。17世紀30年代,白利土司大肆破壞薩迦、格魯、寧瑪派的寺廟,扶持苯教勢力。1640年固始汗率蒙古騎兵打敗白利土司,占領(lǐng)其統(tǒng)治下的地區(qū)后,將帕巴拉四世尊為“恰達”,意為“昌都之王”。此后,康區(qū)各寺廟喇嘛部落頭人均擁護帕巴拉。管轄的寺廟50座,僧人4500人,百姓7635戶。同時,他大力恢復(fù)被破壞的格魯派寺廟,到處云游說法傳教。
五世帕巴拉
帕巴拉·甲娃甲措(1644年-1713年),生于昌都谷窩瓊普附近的德恰巴都地方。2歲時,被迎請至強巴林寺舉辦坐床典禮。由四世班禪確認為帕巴拉轉(zhuǎn)世活佛。清順治八年(1651)在哲蚌寺由五世達賴喇嘛授沙彌戒。次年任昌都強巴林寺第19任法臺。1664年由五世達賴授比丘戒。1673年,三藩之亂發(fā)生,戰(zhàn)事蔓延至云南與西藏交界地區(qū)。1674年,清朝康熙帝要求五世達賴派兵協(xié)助平定三藩之亂,五世達賴遂派達連洪臺吉率蒙古、西藏官兵赴云南。
當時駐在昌都且勢力日增的本康珠誤認為這批官兵要消滅他的勢力,遂率軍躲避。洪臺吉由于想趁機削弱本康珠的勢力,乃乘勢追擊,企圖在芒康的宗西地區(qū)發(fā)動進攻。甲娃甲措聞訊后,親自前去調(diào)解,終于使雙方和解休兵。1679年尊五世達賴之諭,在拉薩精習佛法。1684年在其主持下,昌都寺僧人用金、銀汁書寫《甘珠爾》大藏經(jīng)。1698年后,固始汗的小兒子扎西巴都臺吉派人到昌都,迎請甲娃甲措赴青海傳經(jīng),但甲娃甲措以年高事繁為由再次謝絕。1708年在其主持下,用金汁書寫《丹珠爾》大藏經(jīng)。藏歷水蛇年(1713年),甲娃甲措圓寂,享年70歲。
六世帕巴拉
帕巴拉·帕巴濟美丹貝甲措(1714年-1754年),清康熙五十七(1718)在昌都坐床,為強巴林寺第二十一任法臺。次年清軍入藏驅(qū)逐準噶爾軍時,曾積極組織支應(yīng)差役、供給糧草有功,被康熙帝封為“闡講黃教額爾德尼諾門汗”,并授予敕書印信。從此,帕巴拉活佛成為清理藩院登記在冊的大呼圖克圖之一。1723年在哲蚌寺,由七世達賴喇嘛為其剃度。1725年對清朝鎮(zhèn)壓羅卜藏丹津叛亂提供協(xié)助,故受清世宗所賜印信名號,逐漸躍居康區(qū)四大呼圖克圖之首。1745年帕巴拉在拉薩通過答辯,取得格西學(xué)位。1750年云游波密、白馬崗一帶,講經(jīng)說法。1754年自白馬崗返回波密途中圓寂。
七世帕巴拉
帕巴拉·晉美巴丹鄧貝貢布(1755年-1794年),由七世達賴確認為帕巴拉轉(zhuǎn)世活佛。1761年在拉薩由六世班禪剃度受戒。14歲學(xué)習經(jīng)典,17歲到拉薩色拉寺學(xué)習5年,21歲由六世班禪授比丘戒。1791~1792年,昌都強巴林寺僧俗群眾對遣送烏拉軍餉有功,清高宗頒賞七世帕巴拉“諾門汗”名號,并授銀印。
八世帕巴拉
帕巴拉·羅桑濟美班墊丹貝尼瑪(1795年-1847年)西藏第一位按照金瓶掣簽制度認定的昌都強巴林寺大活佛。嘉慶元年(1796)在拉薩布達拉宮三殊勝殿舉行金瓶掣簽認定。此后,昌都寺派人迎接八世帕巴拉到強巴林寺坐床、學(xué)經(jīng),直至掌管政教事務(wù)。
九世帕巴拉
帕巴拉·阿旺羅桑濟美丹貝堅參(1849年-1900年)清咸豐二年(1852)在拉薩舉行金瓶掣簽認定,同年在昌都強巴林寺舉行坐床典禮。同治四年(1865),因參與調(diào)停瞻對事件有功,被同治皇帝封為“九世帕巴拉呼圖克圖靖遠禪師”名號。
十世帕巴拉
帕巴拉·洛桑土登米旁次成加村(1901年-1937年),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在大昭寺經(jīng)金瓶掣簽被確認為九世帕巴拉的轉(zhuǎn)世靈童。1912年在昌都強巴林寺舉行坐床典禮。1920年因違反戒律娶妻,被達賴十三世查封皇帝的敕封和御賜的寶物及拉章的全部財產(chǎn)。1934年達賴十三世死后正式恢復(fù)其在昌都寺的政教地位。十世帕巴拉一生酷愛傳頌《格薩爾王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