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銳忱 - 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任銳忱,男,漢族,1963年3月生,黑龍江鶴崗人,1979年11月參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黑龍江省委黨校經(jīng)濟管理專業(yè)畢業(yè),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20年3月,任銳忱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1979.11——1980.10,鶴崗市市政工程處工人;
1980.10——1982.10,鶴崗市公安局工農(nóng)公安分局解放路派出所民警;
1982.10——1983.08,鶴崗市公安局南山公安分局刑警隊偵查員;
1983.08——1986.10,鶴崗市公安局辦公室科員;
1986.10——1989.02,鶴崗市公安局服務公司副經(jīng)理;
1989.02——1991.06,鶴崗市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
1991.06——1992.01,鶴崗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
1992.01——1993.12,鶴崗市公安局興安公安分局副局長;
1993.12——1995.04,鶴崗市公安局興安公安分局局長;
1995.04——1997.01,鶴崗市公安局工農(nóng)公安分局黨組書記、局長;
1997.01——1998.01,鶴崗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工農(nóng)公安分局局長(兼);
1998.01——1998.05,鶴崗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1998.05——2000.09,鶴崗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局長(兼)(其間:1995.08——1998.12,在中央黨校法律專業(yè)本科班在職學習);
2000.09——2001.01,鶴崗市公安局局長;
2001.01——2001.04,鶴崗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1.04——2002.06,鶴崗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2.06——2003.01,鶴崗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政府副秘書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其間:2000.03——2002.12,在黑龍江省委黨校經(jīng)濟管理專業(yè)在職研究生班學習);
2003.01——2004.02,鶴崗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4.02——2004.05,綏化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4.05——2007.05,黑龍江省公安廳副巡視員;
2007.05——2009.07,哈爾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09.07——2012.01,哈爾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12.01——2012.02,哈爾濱市委委員、政法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2.02——2016.12,哈爾濱市委委員、政法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2016.12——2017.01,哈爾濱市委委員、常委、政法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17.01——2018.12,哈爾濱市委委員、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8.12——2019.07,哈爾濱市委委員、常委、政法委書記,市法學會會長;
2019.07,被免去哈爾濱市委常委、委員職務;
2019.08,被免去哈爾濱市委政法委書記、市法學會會長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7月8日,據(jù)黑龍江省紀委監(jiān)委消息:哈爾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銳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diào)查。
依法雙開
2020年3月27日,據(jù)黑龍江省紀委監(jiān)委消息:經(jīng)黑龍江省委批準,黑龍江省紀委監(jiān)委對哈爾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任銳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diào)查。
經(jīng)查,任銳忱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guī)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guī)收受大額禮金,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群眾紀律,包庇縱容涉黑人員犯罪活動,為涉黑人員謀取政治、經(jīng)濟利益,充當涉黑勢力“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落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重大決策部署不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制作及使用虛假身份證件。
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企業(yè)用電審批、工程項目承攬、工程資金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其財產(chǎn)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嫌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犯罪。
任銳忱身為政法機關黨員領導干部,“四個意識”皆無,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懶政怠政,失職瀆職;執(zhí)法犯法,徇私枉法;為政不廉,為官不清,大肆賣官鬻爵,與不法私營企業(yè)主沆瀣一氣,大搞錢權交易,貪斂巨財,嚴重污染當?shù)卣ㄏ到y(tǒng)特別是公安系統(tǒng)的政治生態(tài),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乃至黨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任銳忱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哈爾濱市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