繩刑 - 殘酷的刑罰
繩刑是一種殘酷的刑罰,是讓人坐在繩子上,其他人來回扯動繩子以傷害人的肉體。在電影《風(fēng)聲》中,周迅飾演的角色就遭此酷刑,導(dǎo)演陳國富說這種刑罰取材于作家柏楊的回憶錄。
歷史記載
繩刑,是一種恐怖殘忍的刑罰,而且主要針對女性。施刑時把女人架在一條磨得很粗糙鋒利的粗麻繩上,讓女人坐在上面,執(zhí)刑人拉住女人的兩條大腿,讓其下體在麻繩上反復(fù)鋸磨。還有種在繩子上放有有腐蝕性液體,繩擦破皮膚后就侵入人體,痛苦難當(dāng)。
影視應(yīng)用
對于女人的刑罰,方法有許多,影片《風(fēng)聲》中的顧曉夢便遭遇到了繩刑,男人在這種帶有性意識的血腥中得到了一種滿足,而女人在這種情況下往往是身體與心靈受到了雙重的折磨。
《風(fēng)聲》片中最觸目驚心的是周迅所受的“繩刑”,與一般的刑罰不同,形式極為殘忍、變態(tài)。讓在拍攝過程中作為導(dǎo)演的自己都不忍再看多一眼,幾度停機(jī)休息。周迅在拍攝劇中受刑段落時,因入戲過深,而令自己陷入幾近崩潰的心理狀態(tài)。
在臺灣出版的作家柏楊的《柏楊回憶錄》里有記載:1960年代的時候,臺灣國民黨在抓共產(chǎn)黨的特務(wù),抓過一個很有名的女記者,叫沈元嫜,懷疑她是共產(chǎn)黨,她不認(rèn),就施以繩刑,連續(xù)三次騎繩拖行之后,女記者大喊‘我說’,但放下之后即用同樣一根繩子上吊自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