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測驗 - 心理測量的工具
心理測驗(mentaltest)是根據(jù)一定的法則和心理學原理,使用一定的操作程序給人的認知、行為、情感的心理活動予以量化。
介紹
盡管心理測試是心理學研究的必要手段,在實際的生活中也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應用,然而要注意的是,心理測試只是提供一定的參考。人是發(fā)展成長和變化的,心理測試僅僅提供個人在進行測試的那個時間點的狀況特點,因此過分夸大心理測評的效果也是不對的。
起源
嚴格意義上的心理測驗是伴隨著科學心理學的誕生,特別是借鑒了實驗心理學的方法和手段才出現(xiàn)的。1879年心理學奠基人威廉馮特在德國錫萊比建立了第一個心理學實驗室,從事人的感知覺和反應時的研究。他的學生卡特爾發(fā)現(xiàn)不同人的反應時間有特征性的差異,這啟發(fā)他開始從事于個別差異的研究。
英國心理學家高爾頓對推動測驗運動起了重要作用。1884年他在英國國際博覽會上建立了一個人類學測量實驗時,測了近一萬人的各種生理、心理特質,為對人的個別差異的研究積累了大量資料。高爾頓的另一貢獻是將統(tǒng)計學方法用于心理測量。他的工作隊卡特爾具有很大啟示和影響。1890年卡特爾發(fā)表了“心理測驗程序”一文,首先使用了“心理測驗”這個概念,并指出心理測驗應當建立在統(tǒng)計學與實驗室的基礎上。
誤差
誤差是指與測驗目的無關的因素引起的測驗結果不穩(wěn)定或不準確的效應。心理測量的誤差主要有三個方面的來源。
(一)施測條件,測量環(huán)境的好壞及各種條件是否一致會給測量結果帶來很大影響。如在有許多干擾諸如噪音等的環(huán)境中進行的測量,會使受試者精神不集中。測量標準不一,如隨意調換測驗程序等都會使結果出現(xiàn)較大偏差。
(二)主試者因素,主試者是測驗的主持人,其對施試條件和方法的掌握,以及其他主觀因素如偏見、期望等均會影響到測驗的結果。
(三)受試者因素,受試者的應試動機、測量焦慮、生理狀態(tài)等都會造成對測驗結果的影響。
應用原則
(一)標準化原則:測量應采用公認的標準化的工具,施側方法要嚴格根據(jù)測驗指導手冊的規(guī)定執(zhí)行;要有固定的施測條件、標準的指導語、統(tǒng)一的記分方法和常模。
(二)保密原則
(三)客觀性原則:對心理測量結果作出評價時要遵循客觀性原則。例如兩個智力測驗的結果都是85,但其中一個是山區(qū)農民,另一個是大學教授,前者可考慮其智力基本上是正常的,而后者可能有大腦退行性改變的可能。
